我市森林公安机关从今年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代号为“春雷2018”的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杀害和经营野生动物、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和森林火灾案件等违法犯罪行为,取得良好效果。
据统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全市共立各类森林案件55宗、破案50宗,打击和处理50人次。其中,刑事案件立19宗、破案14宗,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6起、查处36起;共出动林业执法人员1855人次、森林公安民警1356人次,检查林区场所65个、酒楼食肆213间、集贸市场43个;捣毁捕鸟网256张(2235米),收缴野生动物835条(只),罚款142446元。
5月9日,大埔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宗私拉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犯罪嫌疑人饶某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经查,饶某锋(男,60岁)是大埔县湖寮镇碗瑶村村民,于2016年至2018年4月间先后多次在该村下梅山场和上梅山场私拉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先后捕猎果子狸、山猪等野生动物,从中牟利。饶某锋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构成非法狩猎罪。目前,此案仍在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