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宣传如火如荼

中国林业网 http://www.forestry.gov.cn/2018-05-07来源:浙江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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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自2018312日正式颁布实施后,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宣传贯彻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拓展宣传覆盖面,强化传播力度。

  《条例》宣传工作呈现以下几方面成效和特点。

  一是覆盖面广。省林业厅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精心部署,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别是39日省政府高规格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新闻发布会,省委《今日浙江》杂志、《浙江日报》、浙江电视台以及省内20多家媒体记者参加并作充分报道。据统计,截至目前,各大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刊发报道20余篇/条,中新网、人民网、凤凰网、浙江新闻、网易新闻等多家网媒转载报道,转载量近20余篇/条,总计报道数量40多篇/条。各地根据省厅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建德、江山、永康、东阳、仙居、开化、龙泉等40余个县(市、区)在当地报刊上专版刊发《条例》内容,宣传公益林建设成就。本次《条例》宣传报道的覆盖面,不论是广度、深度还是热度,均达到甚至超过了预期目标,一时间成为社会讨论热点,群众知晓率大大提升。

  二是重点突出。各类宣传报道中,图文(含网络、报纸)80余篇、视频10条,其中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表现抢眼,宣传风格重点鲜明,图文并茂,生动活泼,传达信息通俗易懂,获得一致好评。如浙江发布以“造福全省!浙江首次对这方面立法,312日起正式实施”为题,将《条例》中以政府为主导、科学经营、适度利用等重点内容和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现状和成效进行突出宣传。中青在线以“浙江生态公益林可依法流转”为题,重点宣传《条例》明确加大公益林补偿力度,允许依法流转。

  三是角度新颖。各大媒体不仅在关键信息的宣传上保持高度统一,而且运用各自独特视角,避免了千篇一律。如建德在林业微信公众号以“喜事!建德上万人的钱袋子要鼓起来了,这笔钱与你有关”对《条例》进行了专版推送宣传。中国蓝新闻以“这部植树节将实施的条例让浙江的山林叶子变票子”为题,宣传条例实施有助于公益林未来补偿收益质押贷款,实现“叶子变票子,青山变金山”。今日江山报结合江山大花园建设内容全版刊发《条例》内容,宣传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浙江新闻客户端以“浙江这项立法将为春天绿意献礼”为题,呼吁各地依照《条例》所赋予的法律职责,进一步加强公益林和森林公园管理和建设,将这份重要的生态资产守护好、发展好。

下一步,省林业厅将以《条例》学习宣传为契机,尽快出台与《条例》相配套的《浙江省省级公益林抚育和更新采伐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级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组织指导各地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