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16起违反土地、海洋、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共涉及12个省。其中,土地案件6起、海洋案件2起、矿产案件4起、林业案件4起。
4起林业案件是,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海西高速公路网南平联络线工程项目主线变更非法占用林地案、云南省丽江市永胜云新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沙巴台“8·16”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李某毁林开垦案。
会议提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资源节约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自然资源行为,切实履行好保护和监管职责。
一要严肃查处,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处违反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行为形成压倒性态势,对重大、典型案件,要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对自然资源保护不力的地区,要约谈、问责。做到有案必查,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对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执法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