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现将由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南杨等48个品种和认定通过的欧美杨2012等5个品种作为林木良种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这些品种在林业生产中可以作为林木良种使用,并在本公告规定的适宜种植范围内推广。
国家林业局 2013年4月8日